注意事项: 一、此证由京沪传媒网签发。 二、根据国家规定持此证可在交通、通讯、住宿等方面优先。 三、本证系证明持有者身份、可取得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协助和支持。不得涂改,抵押和转借他人。 四、本证遗失损坏时,立即报告和登报作废。 监督电话: 上海:021-51098301